40多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实时更新 确保失信名单准确
发布日期:2016-08-29 07:42 来源:央视新闻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予以了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等40多部门将携手构建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大格局。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起始于2013年,当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截至目前,纳入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共计490余万,其中法人70余万,自然人420余万。
通过和民航、铁路等部门的合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限制高消费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有效惩戒,促进了他们对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但由于合作部门少,仍有相当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逍遥法外。
根据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等40多个部门,将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警示、惩戒。具体操作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由各级法院录入,然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推送到国家发改委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适时更新。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 李聚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拿到这个信息之后,通过这个共享的这个政务外网,共享给各个部委和地方,各个部委依据备忘录,对这些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刘贵祥:把失信被执行人嵌入到他们的工作平台之中,当他们进行日常工作的时候,涉及到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弹出他的桌面,把他纳入到限制的范围之内。
由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一个政府机构内部共享的平台,为了最大限度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国家发改委还将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到信用中国网站,使广大社会公众和社会其他机构,了解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执行社会的限制和惩戒,从而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将从八大方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就是要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从而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诚信社会。为此,《意见》将从行业准入、政府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高消费限制等八大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
八大惩戒措施之一就是: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限制。比如失信企业法人,在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申请参股、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时,审批机构都将作出审慎性参考。限制失信企业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个人失信 贷款办信用卡将受限
作为失信自然人,根据《意见》规定,担任金融机构高管将受到限制;即使是一名普通公民,当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如果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等也将受到限制。
企业失信将无法申请政府补贴
很多企业为谋求发展,都希望能获得政府补贴或政策性支持,但如果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这方面将明确受到限制。
《意见》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在申请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时,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将作出审慎性参考。
失信企业无法参与政府招投标
一家企业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资金项目的采购、招投标,海关认证,从事食品、药品行业,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各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此外,根据《意见》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或取得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参与国有企业资产交易,使用国有林地、草原,申报水流、海域、山岭、荒地、滩涂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等都将受到限制。
公民失信限制高消费 入党受影响
在目前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共有490余万例,其中自然人占到了420余万。除了刚才短片中提到的办贷款、申领信用卡,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的局面。未来,不仅会进一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还会在入党、考取公务员、担任国有企业高管等方面进行限制。
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来说,乘坐飞机将是不允许的,高铁也不允许,普通列车软卧也不行;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高消费旅游,到夜总会、高尔夫球场高消费等都将受到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也将受到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考录公务员受影响
根据《意见》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还将限制担任国企高管,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入党、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将受到限制。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考录公务员也将受限,已是公务员的,晋级考核将受到影响。
另外,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荣誉称号,出境等方面,也都将受到限制。
数据实时更新 确保失信名单准确
随着惩戒措施的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中将出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那怎样保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的准确,失信被执行人有怎样的救济途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都有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人民法院要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审核纠错机制,确保名单信息的准确规范。人民法院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风险提示通知。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错误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纠正。
如履行了法定义务 三日内撤销
如果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案件依法终结执行等,人民法院要在三日内屏蔽或撤销名单信息。同时人民法院会将相关数据及时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更新。
《意见》规定,对应纳入而不纳入、违法纳入、不按规定屏蔽、撤销失信名单等行为,要按照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另外,《意见》还要求,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情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