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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发布制度

发布日期:2016-08-29 07:43    来源:华商报
        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有效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失信问题。日前,省文明委印发《陕西省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发布制度》。
        制度明确,全省多部门将联合建立惩戒机制并发布失信“黑名单”,“黑名单”信息包括失信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失信行为事实、采取的惩戒措施等。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信用办)负责全省失信“黑名单”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
        主要责任单位包括省委网信办、省卫计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安全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西安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编办、省工商联、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分别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失信“黑名单”的建立和发布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汇总有关“黑名单”信息,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陕西省信用办将在“信用陕西”网站建立“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公示专栏”,持续发布各部门报送的“黑名单”信息,向社会公示。